福建开放大学文件
闽开大〔2024〕41号
关于印发《福建开放大学关于开展高质量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现将《福建开放大学关于开展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开放大学
2024年4月16日
福建开放大学关于开展高质量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平安福建”建设,推进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巩固提升我校创建工作成果,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23〕25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的意见》(闽委发〔2018〕4 号)、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四五”平安福建建设规划的通知》(闽平安组〔2022〕9 号)、《2023年平安福建建设工作要点》(闽平安组〔2023〕2 号)等文件要求,深化“平安校园,和谐开大”工程,开展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维护校园平安、稳定、文明,为推进学校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更加、三个持续、四个遏制”的工作目标。
“两个更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落实更加有力,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三个持续”:综治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持续增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持续改善。
“四个遏制”:有效遏制内外敌对势力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破坏,有效遏制重大治安和涉黑涉恶案件,有效遏制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有效遏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学校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庄 莉 党委书记
吴国荣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马成斌 党委副书记
沈光辉 党委委员、副校长
吴建铭 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正光 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张 海、林光明、陈精珠、应木荣、孔 敏、
张以华、林永周、吴宁晖、陈伟雄、詹立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保卫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全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政治安全;强化网络管理与监控,做好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判;坚决遏制宗教思想渗透,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严格管理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研讨会以及出版物。
(三)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风险、辨识风险,查找隐患、消除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严控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危化品安全、防溺水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例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有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加大非法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治安稳定问题整治力度,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大隐患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四)筑牢平安校园工作根基。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和安保人员,抓好校园警务室和周边报警点、治安岗建设;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全面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综治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落实校舍安全工程长效机制。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公共卫生、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教育。坚持专门课程与其他学科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原则,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督导学院和考核教师的重要指标,作为师资培训和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安全教学评比和教研课题研究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组织学生编辑相关安全知识的自助图书、课件、音像制品、墙报、板报。开展自然灾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气象、地震等部门协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教育。
四、对照要求,稳步推进
按照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求,依据指标逐项检查,同时对所负责的指标内容进行认真研读,详细分析所需要的论证材料,梳理工作台账,分项做好相应指标考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确保论证资料能充分论证考评内容,论证资料真实、充分、完整、统一。材料提供部门要主动向牵头部门提供考评内容所需要的工作台账和论证资料,牵头部门和材料提供部门要针对测评标准立行立改,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五、自查自评,自觉整改
各牵头部门要在全面自查和初步整改的基础上,按照考评指标的分值标准对所负责的测评项目进行自评打分,对扣分的项目要详细说明原因(见考评验收标准和自评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将所负责指标项目的自评表、论证材料、自评扣分情况说明等上报学校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六、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
2024年4月上旬完成。
2.自查阶段
各部门对照考评验收标准在2024年4月中旬至2024年5月前完成自查。
3.整改阶段
各部门在2024年6月至2024年10月按考评验收指标要求补缺补漏、完成整改。
4.材料收集阶段
各部门在2024年11月完成材料收集。
5.申报阶段
2024年12月整理汇总材料并向省教育厅申报。
七、群策群力,奖惩结合,全力攻坚
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任务重,考评指标涉及面广、点细、标准高、要求严。牵头部门要按学校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加快进度,严抓质量,全力推进,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要把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成效与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作为部门创优争先、绩效考核、个人提升进步等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学校将结合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对各部门进行检查考评,在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适当增加评优评先指标。对于推诿扯皮、推进不力,创建工作效率不高,影响整体创建质量与效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