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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2020-04-25 09:09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具体包括: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安全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校园消防安全

一、教室火灾预防

1.上课期间保证教室前后门畅通,严禁锁闭安全门;不在楼道、门口堆放杂物,以免影响疏散。

2.课堂实验用的化学试剂,用完后应立即清出,不得在教室存放。

3.教学用的电器、照明设备以及多媒体系统,下课后应关闭电源。

4.不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和教室,不玩火。

二、图书馆火灾预防

1.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有关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照明灯具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保持50CM的距离。

2.不应使用明火取暖设备,不随意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馆,不准在图书馆内吸烟和点蚊香。

4.管理人员必须在每天闭馆前对书库、档案库和阅览室等处认真进行检查,切断电源,防止留下火种形成隐患。

三、宿舍火灾预防

1.不在宿舍吸烟、玩火、焚烧物品、用明火取暖,点燃蜡烛及蚊香时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可燃物。

2.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移动插座;严禁将电源接线板放在床上;严禁在电线、灯管等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搭挂衣物。

3.台灯应放在桌上使用,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4.离开宿舍前拔掉所有电源插头,关闭照明灯具。

5.爱护宿舍楼内的消防设施,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6.留意宿舍楼内的消防器材放置地点,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7.熟悉宿舍楼内安全出口的位置和疏散通道的方向,学会疏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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