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电大〔2019〕70号
关于印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展
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现将《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6月12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展2019年 “安全生产月”
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31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具体实施情况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通过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校园,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我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于2019年6月1日至30日组织开展。
(一)活动启动仪式。6月6日,我校将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主题宣讲及组织交流。根据我校办学特点,兼顾老年开放大学、职业培训学员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在校中职学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校园安全常识,组织力量深入实训中心、智能教室、网络中心等开展风险研判和交流,指导学校管控风险、排除隐患,提高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助推学校安全发展。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结合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日,由保卫处牵头、职业学院及相关学院参与,通过发放宣传品、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组织现场宣传等线下活动,为师生家长提供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化优势,举办师生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学校安全氛围。
(四)开展校园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保卫处牵头组织师生开展有关安全警示教育,举行安全教育讨论,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职业学院要重点加强防溺水、防自杀、防拐骗、防踩踏、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校园安全教育。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反恐、疏散、防暴、消防等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四、“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同步启动,于12月结束,根据省安办统一部署,深入挖掘我校安全工作方面典型经验和先进人员。并总结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献礼70周年”主题采访。根据我校办学特点,突出在安全管理方面特色,组织采访报道校园安全管理新成效和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校庆4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
(二)开展“行业行”活动。结合电大成人教育实际,在全省电大师生范围内利用网络平台等远程手段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通过各种举报途径,广泛征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实施。各部门负责人为综治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确实履职尽责,按照学校实施计划,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职业学院应根据学校总体计划,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一系列活动,包括安全工作座谈会、安全知识宣讲及校园安全常识宣传等。其它部门根据实际做好两项活动的实施工作。保卫处按照实施方案逐一落实各项考核标准,发挥安全员作用,加强沟通联络,掌握动态。学校将开展督导检查,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二)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参与热情。各部门、学院注重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我校活动开展成果。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6月12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