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电大保卫〔2019〕1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门(学院)安全员
(兼消防安全员)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综治安全管理要求,为完善我校安全管理网络,同时,由于校内机构改革,部门调整多,人员变化大的情况,请各部门、学院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将本部门、学院安全员名单上报至保卫处。职业学院根据本学院班级、院系情况进行上报人员名单。
一、工作内容
1.配合部门、学院负责人做好日常本部门、学院日常安全管理,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督促;
2.参加校内组织的消防、反恐、防暴等演练;
3.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报送。
二、人员要求
1.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2.熟悉安全常识,了解常用安全设备使用;
三、联系人
请各部门、学院将上报人员信息于4月18日前报送至保卫处潘黄甦处,手机号:***********电话:88619001, 邮箱:302916508@qq.com。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保卫处
2019年4月8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