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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部门(学院)安全员(兼消防安全员)的通知
2019-09-27 10:56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闽电大保卫〔2019〕1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门(学院)安全员

(兼消防安全员)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综治安全管理要求,为完善我校安全管理网络,同时,由于校内机构改革,部门调整多,人员变化大的情况,请各部门、学院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将本部门、学院安全员名单上报至保卫处。职业学院根据本学院班级、院系情况进行上报人员名单。

一、工作内容

1.配合部门、学院负责人做好日常本部门、学院日常安全管理,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督促;

2.参加校内组织的消防、反恐、防暴等演练;

3.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报送。

二、人员要求

1.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2.熟悉安全常识,了解常用安全设备使用;

三、联系人

请各部门、学院将上报人员信息于4月18日前报送至保卫处潘黄甦处,手机号:***********电话:88619001, 邮箱:302916508@qq.com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保卫处

2019年4月8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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