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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0-02-10 11:49  

各部门、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营造安定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现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中共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2月7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我校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加强宣传,主动作为。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各部门、学院开展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评估结果和防控工作需要,本预案将及时进行更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兴炎 党委书记

吴国荣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马成斌 党委副书记

沈光辉 党委委员、副校长

王幼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由校领导任工作组组长,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协调指挥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基层党组织、部门、学院按照有关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工作组组成与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兴炎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牵头协调落实各项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重要事项;负责疫情防控综合材料起草;牵头协调向上级报送有关疫情防控材料。

2.教学指导组

组 长:吴国荣

牵头部门:教务处、职业学院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延期开学期间教学管理工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组织安排学生寒假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开展线上教学支持服务,消减延迟开学带来的影响;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春季开学及相关业务安排工作方案。

3.健康管理组

组 长:马成斌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

工作职责:加强师生(含离退休教工)健康管理,指导师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宣传工作;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为师生提供心理危机的干预与服务;负责春季开学后师生健康信息的收集与报告(教工由人事处负责、学生由职业学院负责)。

4.防控指导组

组 长:沈光辉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校园疫情防控管理,完善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负责寒假期间师生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对信息进行分析,向领导小组提出应对的措施和建议;负责落实防控所需物质如口罩、医用酒精、体温计等的储备。

5.督导检查组

组 长:王幼新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组织部

工作职责:负责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和各联办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对防控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指导督促在疫情防控中发挥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适用情形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形:

情形1:我省出现病例,我校未出现;

情形2:我校师生员工出现病例。

四、疫情防控与应急措施

(一)情形1:我省出现病例,我校未出现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全面排查,切实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和学校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的通知》,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做好校园防控工作。

1.对两个校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保留一个校园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在未接到省教育厅正式开学通知前,学校不提前开学或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返校。

2.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学校师生员工的去向、身体健康状况,特别是精准掌握来自湖北及疫情严重地区,或者与该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动向、基本信息,督促落实隔离观察等措施。

3.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将有关信息上报学校防控指导组。

4.实行留校师生员工外出审批、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外出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核验身份、 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采取医学隔离措施。其他师生员工尽量减少外出,未接到学校通知不返校。

5.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防护,及时安排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医诊断。如有疑似病例,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隔离观察。

6.做好口罩、 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准备。

7.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 员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知识水平。

(二)情形2:我校师生员工出现病例

在做好情形1举措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第一时间向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教育厅报告相关信息。

2.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全面排查,对校园进行全面有效消毒。

3.摸排近14天以来本校师生员工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以及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并及时上报。发现疫情扩散、新增疑似确诊人员、无端失联等异常情况,随时一事一报。

4.视事态形势及研判分析情况,做好部分或全面停课,对相关师生员工采取隔离等举措,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5.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和学校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的通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要求,认真如实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表》《湖北武汉在闽就学学生信息汇总表》,报送学校疫情防控指导组和健康管理组。

6.加强防控工作,落实有关防控处置措施,协助卫健部门进行调查处置,严控事态扩大,根据地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三)防控工作制度

1.工作会商制度

各工作组要建立工作会议制度,由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研究疫情防控具体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分析问题、及时处置相关事项。

2.信息报送制度

各部门、学院要确定专人负责每日信息报送,由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及时报送防控指导组和健康管理组。对外宣传工作由健康管理组负责统筹。

3.督查督办制度

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督导检组要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改。

五、应急响应终止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终止的要求终止实施本预案。

(二)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要认真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安定稳定。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彻底有效消毒。

(四)认真做好受疫情损害相关师生员工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发生暴露出的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进行整改。

六、相关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做好配备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和消毒药品(如口罩、体温计等),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

将疫情防控资金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安排足够的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需要。

七、责任追究

(一)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 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任。

(二)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 报疫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的师生员工,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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